北京体育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首届体育法名师讲堂邀请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岩,于2月27日上午9点40分在卓越报告厅以“北京奥运会、冬奥会的法律实践”为主题开讲。
讲座现场
刘岩会长作讲座
刘岩会长在总结2008年北京奥运会法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讨了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法律实践。他强调,北京奥运会暨奥组委法律工作成果,值得北京冬奥会暨冬奥组委继承与发展,但是2022年冬奥会有别于2008年奥运会,存在诸多差异,所以在学习、借鉴、参考时,应因地制宜并开拓创新,不可生搬硬套或守旧倒退。一,奥林匹克法律事务最重要的基石一是各国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二是《奥林匹克宪章》和奥林匹克大家庭内部的法律文件。北京奥组委、北京冬奥组委既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法人,也是奥林匹克法律事务主体。二,以北京奥组委法律工作为典型代表的中国奥林匹克法律实践,为我国大型国内、国际活动组织机构的法律工作提供了重要经验。三,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的工作职责范围广,既不限于市场开发业务,也不限于知识产权业务。四,最具北京奥组委特点的合同安排是将奥林匹克规则通过合同约定来实现义务传递。五,北京奥组委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取得、使用、管理、保护,得到国内外舆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六,对于北京冬奥会来说,筹备北京奥运会时制定的法规、规章绝大多数很有借鉴意义。依靠新的立法来解决北京冬奥会问题,并不是最具有操作性的思路。七,北京奥组委形成了以法律事务部为骨干,以法律服务机构为支援的法律工作团队,建立了具有创新意义的奥运法律服务模式,得到了律师行业主管机关高度评价和国际奥委会充分认可。八,奥组委争议解决一般采用协商,其中包括特殊约定的协商机制。对于合同争议解决机制,既可以约定仲裁,也可以约定诉讼。九,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确有必要针对北京冬奥会提出法治冬奥的要求,把法治冬奥作为筹备和组织冬奥会工作的重要原则。
讲座结束后,刘岩会长与同学们进行了亲切的互动,耐心解答了同学们对于北京冬奥会环境治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奥运会志愿者服务等问题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