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思政部于2月29日向全体教师传达了中宣部关于“雷锋精神要进教材、进课堂”的精神要求、教育部制定的《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北京市教工委《关于在北京高校开展“践行北京精神争做时代先锋”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并就如何充分利用和发挥思政课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弘扬雷锋精神,宣传北京精神做出部署:
1、要求思政课教师要在自己的教学岗位上“学习雷锋、为人师表”,身先士卒着力弘扬和实践雷锋的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
2、要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努力提高师德修养,树立良好教风学风,专心教学,潜心育人;
3、要将雷锋精神、北京精神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有机地贯彻和渗透到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教学内容之中;
4、要求教师,结合课程教学特点,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党团组织、班级组织开展的各种“学雷锋做好事、践行北京精神”的社会实践活动;
5、课堂组织学生进行参与“学雷锋做好事、践行北京精神”的社会实践活动交流报告,并将此作为学生思政课实践教学考核的重要方面。
(思政部实习生:秦明慧文)